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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上午,区市场安全监管局组织参加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贯彻落实新《商标法》电视电话会议。区局陈景辉副局长及商标广告科全体人员和法规科、执法监督科、综合执法支队、区商标协会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各分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分局会场参会。
会上,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对新《商标法》的修改背景及修改的主要内容等进行相关解读。新的《商标法》在原有基础上共作了53处修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大的方面,一是对商标审查的时限作了规定,有利于提高商标审查效率;二是增加了可注册商标的种类;三是对现行商标的异议制度及驰名商标的保护和认定作了相应的修改;四是加大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包括增加侵权种类,调整赔偿数额和禁止恶意抢注商标等。随后,国家工商总局张茅局长又发表重要讲话,进一步强调了新《商标法》施行的意义。新《商标法》共计八章七十三条,将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各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会议内容,深刻领会张茅局长的讲话精神和信主任的权威解读,并做了详细记录。通过本次电视电话会议,全体与会人员对新《商标法》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也为今后对新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做好了铺垫;接下来,区市场安全监管局还将适时联合区商标协会,针对我区广大企业,聘请有关专家,就新《商标法》进行系统、详细的培训讲解,从而保障新《商标法》能够顺利的贯彻施行。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新《商标法》,不仅能提高全区对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和管理水平,对深入贯彻实施我区商标品牌战略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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