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
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申请人:
为了积极探索我省商标保护的新模式、新方法,切实保护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服务我省自主品牌发展与保护,依据团体标准T/GDTA001-2020《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标准”,附件1),广东商标协会联合有关省级行业协会、专业协会及市(区)商标协会开展2020年度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享有较高知名度,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商标价值较高,容易被侵权,确需重点保护的商标。
旨在保护商标所有人注册地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或制造、销售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重点商标,由广东商标协会重点商标保护委员会建立的保护名录。
申请商标的专用权人或被许可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商标,可以申请纳入保护名录予以重点保护:
a) 驰名商标,包括:
1) 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前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2)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
b) 老字号商标,包括:
1) 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商标;
2) 被认定为广东省老字号或其他省级老字号的商标。
c) 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批准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
d)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其他商标:
1)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近 3 年的纳税额在广东省同行业中位居前列;
2)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具有良好的信誉,该商标的价值在有公信力、合法的专业组织开展的商标价值评价工作中位居同行业前列;
3) 商标权受到严重侵害的,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摹仿、翻译、仿冒、假冒及不正当竞争。
所有申请商标均应处于使用状态。
采用网络申报方式,申请人可以通过广东商标网(https://www.gdta.com.cn),登陆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纳入申请审核系统,按要求填报和提交材料,详细操作请见《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纳入申请审核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
2020年 5月6日至2020年8月6日
联系方式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村智城路3号知识产权大厦8楼
联系电话:0757-22324757/22324858
通知原文
来源:广东商标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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