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对第12691123号“伊之密YIZUMI”注册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该争议商标于2013年6月3日由被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2014年11月28日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7类气化装置等商品上。如下图所示:
争议商标
早在2008年,伊之密公司名下的第3256857号商标“伊之密YIZUMI及图”在第七类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并于2012年4月,相继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争议商标抢注恶意十分明显。
2015年3月,顺德区商标协会出具专业建议,指导、协助协会理事单位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抢注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申请,通过充分有效地举证,终于成功使争议商标被宣告无效。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伊之密YIZUMI”商标经申请人长期宣传使用已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争议商标与其共存于市场容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误认,被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行为具有明显的恶意。“伊之密”一词具有较强的独创性,同时为伊之密公司的商号,被申请人以与公司商号完全相同的文字申请商标注册,有违诚实信用原则。” 商评委对伊之密公司递交的证据基本予以认可,最终裁定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协会建议:商标抢注行为愈演愈烈,完善企业商标管理机制刻不容缓。一方面,企业需从源头着手,事前预防,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并扩大注册保护范围;另一方面,企业需及时掌握商标监测动态,事中预警,及时对抢注商标进行维权。与此同时,企业在商标使用的过程中应注意使用证据的搜集与归档,以便维权时能够充分举证。
顺德区商标协会将一如继往的为会员单位提供商标抢注预警监测专业服务,指导、协助会员单位及时、有效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
附:
商标局无效宣告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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